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化中国民盟改革,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中国民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同意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党中央的核心地位。
第二条 中国民盟坚持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为促进经济发展、民主进步、社会和谐、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中国民盟设有中央、省、市、县(区)及属地组织。
第四条 中国民盟会员主要由各族各界知名人士、先进分子和其他有社会影响力的同志组成。加入中国民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接受中国民盟章程,认同中国民盟宣言、愿景、使命以及工作方针,具有中国国籍或长期居住在中国并愿意长期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事业。
第五条 中国民盟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会员。
第六条 中国民盟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由中国民盟各地各级组织推选产生的代表组成。
第七条 中国民盟全国委员会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利益和中国民盟会员意志,贯彻执行中国民盟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章程,领导中国民盟全国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中国民盟全国委员会设主席,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建议兼职,常务委员,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常务委员、副主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作。
第八条 中国民盟地方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是所在地的全委会,产生方式由当地党和政府领导确定。全委会设主席,由所在地中国民盟组织推举产生,常务委员、副主席若干人组成。
下一篇:耒阳房产网信息发布平台电话(耒阳房产网信息发布平台联系方式)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台湾娱乐综艺 1080P(探寻台湾娱乐综艺的1080P之美)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
快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