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2011年,中国红十字会在一个环节中出现了事件,其公开的官员钱款流失,纷纷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其实事件背后也涉及了法律层面的问题,那么我们需要从哪些角度去了解这次事件呢?
郭美美起初作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形象大使,由于其夸夸其谈的言辞和不分场合的张扬,让中国红十字会的形象不仅没能起到包容公正、温情恻隐的功效,反而招来了挑战者的诟嘲和挖苦。随后事件的真相曝光,公共舆论的导向就被定性为 “一个形象大使消失了1600万元善款”。
第一个法律问题:那么第一个问题就出现了,钱款是否到位?在这次事件中,因为郭美美答应让钱款全部落地当地医院,而红十字会则是将一半的款项放在了公共基金中运营,导致总体在雇佣费、后勤支出和采购方面的开支不匹配。后续,国务院等部门定调雇佣费等开支并不是形象大使消失了“善款”,也是指责红十字会会计和财务人员错误操作的问题;
第二个法律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法》中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成员、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奖励费、培训费、劳务费以及其他合法费用的支付,应当按照职务、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等原则发放,严禁将社会团体的财产转移或者侵吞被监督的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执行职权之外。
第三个法律问题:既然已经确认现有的余额和实际使用有差异,那么就需要对这些差异进行归解。在网络热传中,郭美美承认自己曾经在博客中夸夸其谈,“我有豪宅、豪车,都是用赌博和制假所得的投资回报”。还有消息最近爆出,郭美美名下的资产被查封,金额高达2亿元人民币,涉及房产和车辆等的财产,大家都在猜测这些财产的来源和郭美美的底细是^不是确实如此呢?
第一个问题:事件对红十字会的继续发展造成了压力。早年间,中国政府和社会组织都希望红十字会成为“中国版红十字会”,红十字会所面临的问题和逆境一直是它发挥不了作用的扭曲和挪用,包括近年来,其在维权和慈善捐赠领域也曾因不透明性而引发争议;
第二个问题:在中国当前的这个社会形态下,公民社会需要大力发展。除了官方统一管理和监管的社会组织,公共利益编辑、代表自身荣誉的行为,以及依然可以建立起许多个体慈善投资者和团体慈善捐赠者。但总体来看,在公共慈善捐赠领域,官方在扶贫济弱、支持灾难救助等方面的作用少之又少,更多时候还需要民间的捐赠和募捐,如果慈善捐赠的过程不透明,最终受益人受损害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第三个问题:在网络时代下,信息传播速度和范围变得相当快,同时也可能出现对事实和真相的误解。从郭美美事件的发生,从它带来的短暂惊悚,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个未来向前一步,我们急等待的世人还需要平衡——既需要对技术的把握、对公共事件的迅速处理,也需要对不成文规范和道德法律的留存,这是我们需要追求的,也是中国社会需要继续发展和前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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